NOTICE住訂房須知

取消訂房注意事項

_DSC1513_00250

消訂房流程

◘ 已完成訂房,欲更改入住日期,可於入住日(不含當日)前三天與本館聯繫,
   客房房費以更改後之入住日期為住。每一筆訂單的延期限更改限乙次,
   或訂金可保留3個月;採用延期之訂單,恕不接受退款申請。同時,若有
   價差產生時,將依更改後入住日期客房租金補足差額,若因活動等房價產生
   溢出差額,將不另行退費。

◘ 本飯店訂房收取之保證金,均依照交通部觀光局於104年10月26日函頒
 「觀光旅館業個別旅客直接訂房定型化契約範本」辦理。
   詳情內容可至交通部觀光局行政資訊系統消保事項專區觀光旅館業定型化契約專區查詢
   (網址https://admin.taiwan.net.tw/indexc.asp)。

◘ 住宿日當日取消訂房或改期,應付房價預付訂金金額100% 。

◘ 住宿日前1日內取消訂房或改期,應付房價預付訂金金額80%,或保留三個月於下次訂房抵扣。

◘ 住宿日前2-3日內取消訂房或改期,應付房價預付訂金金額70%,或保留三個月於下次訂房抵扣。

◘ 住宿日前4-6日內取消訂房或改期,應付房價預付訂金金額60%,或保留三個月於下次訂房抵扣。

◘ 住宿日前7-9日內取消訂房或改期,應付房價預付訂金金額50%,或保留三個月於下次訂房抵扣。

◘ 住宿日前10-13日內取消訂房或改期,應付房價預付訂金金額30%,或保留三個月於下次訂房抵扣。

◘ 住宿日前14日前(含14日)取消訂房扣房價預付訂金金額0%,或保留三個月於下次訂房抵。